弱视的危害与防治
2026-02-12 10:15:03
弱视是由于婴幼儿或儿童时期,视功能发育受到影响所致的,用眼镜矫正视力达不到正常(0.8以下),这种眼病临床上简称为弱视。弱视的本质是眼视觉发育紊乱,不仅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低于正常,而且没有完善的立体视.甚至立体视盲。而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异常视觉经验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正常儿童,且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统称为弱视。不同年龄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年龄为3~5岁儿童视力的正常值
下限为O.5,6岁及以上儿童视力的正常值下限为0.7。
弱视形成的危险因素
单眼斜视、未矫正的屈光参差,未矫正的屈光不正及形觉剥夺。发生弱视的危险因素还包括早产、小于胎龄儿、发育迟缓.患者的一级亲属有弱视及孕期吸烟、喝酒等环境因素。
弱视的预防
1.婴幼儿时期,应保持室内光线明亮,充足。
2.多带孩子到室外活动。
3.注意营养均衡,多吃青菜、水果及富含钙、磷的豆制品、海带等。
4.婴幼儿时期应定期到医院或借助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治疗。
弱势的治疗
弱视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消除弱视的危险因素(如矫正屈光不正、手术治疗斜视、治疗形觉剥夺因素等);二是通过遮盖和压抑优势眼来促使弱视眼的使用。应当根据儿童的年龄、视力和既往治疗的依从性决定,也决定于儿童的身体、社会和心理状态。弱视的预后取决于许多因素:弱视的原因、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治疗时的年龄、既往治疗史、对治疗建议的依从性以及并发症的情况等。
1.光学矫正:对于屈光性弱视患者(屈光参差性弱视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及合并屈光不正的其他类型弱视患者(合并屈光不正的斜视性弱视及形觉剥夺性弱视).配戴眼镜的度数应参照睫状肌麻痹验光的结果,正确的光学矫正能够显著提高弱视眼的视力。
2.遮盖:遮盖疗法可以提高单眼弱视患者弱视眼的视力或双眼弱视患者较差眼的视力。遮盖最好应用不透明的眼罩直接粘在非弱视眼的周围皮肤上。遮盖后再戴上处方眼镜。在眼镜框上装上布套来遮盖有可能会造成“偷看”。近年来的随机临床试验表明,在治疗7岁以下重
度弱视(视力为0.16~0.2)儿童中,每天给予6小时的遮盖可以产生与全天遮盖疗法相似程度的视力提高。在中
度弱视(视力为0.25~0.6)的儿童中,每天给予2小时的
遮盖与每天6小时的遮盖治疗效果是相似的。对于10岁及以下年龄的弱视患者,遮盖疗法的治疗效果是肯定的,若治疗3~4个月视力提高不理想可延长遮盖时问或转换为光学压抑。对于12~17岁的大龄儿童,遮盖的效果与之前是否进行过弱视治疗有关.若未接受过弱视治疗,遮盖疗法仍可提高弱视眼视力。在遮盖疗法中需注意经过遮盖治疗的儿童可能在健眼发生遮盖性弱视.这种弱视一般在打开遮盖后会很快恢复。
3.药物性或光学性压抑疗法:如果非弱视眼是远视
眼,药物性压抑疗法可以用于治疗弱视。可以应用睫状
肌麻痹剂,大多数常用1%阿托品眼膏或凝胶来对非弱
视眼进行光学离焦的治疗,可应用于中度弱视、遮盖性
眼球震颤、遮盖失败或需要维持治疗的儿童,需要注意
药物的不良反应。
4.手术治疗弱视:当弱视是由于屈光间质混浊导致
的(如白内障、玻璃体混浊、角膜混浊)或上脸下垂的程
度已经到了不进行手术就会阻碍成功的弱视治疗时,应
当尽早手术治疗。手术后仍然需要弱视治疗。
5.弱视的随诊评估:随诊检查应当安排在开始治疗后的2~3个月进行,但是时间的安排应根据治疗的强度和患儿的年龄而有所不同。当眼科医师确信儿童已经获得最好视力时,治疗强度应当逐渐减少直至维持治疗。如果当减少治疗时,弱视眼的视力能够维持就可停止治疗,但为了预防部分患者停止治疗的第二年内复发.仍然需要进行有计划的随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