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雾化治疗知多少
2026-07-30 10:30:03
雾化吸入疗法是指用专门装置将吸入药物分散成气溶胶形式,吸气时气溶胶随气流进入呼吸系统的给药方法,它可使药物直接作用于呼吸道黏膜,达到洁净、湿化气道、局部和全身治疗的目的,已成为呼吸系统相关疾病重要的治疗手段。
与口服、肌内注射和静脉给药等方式相比,雾化吸入治疗的最大优点是能将药物直接送达气道或肺脏。肺脏表面积巨大且气血屏障菲薄,婴儿的肺泡表面积为3~4m2,是体表面积的20多倍。正常肺泡壁菲薄,在气血交界面分布稀薄,膜通透性高。而且,肺泡表面为全身药物的吸收提供了低酶环境,克服了部分药物经胃肠道吸收被降解的不足,通常雾化给药所需剂量较小,局部药物浓度高,药物起效时间短,生物利用度高。与全身给药相比,雾化吸入治疗药物的不良反应相对较小。
儿童雾化的适应证包括以下类型的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气道炎症包括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期和长期控制、咳嗽变异性哮喘、变应性咳嗽、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2)婴幼儿喘息包括毛细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3)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包括急性喉气管支气管炎、急性会厌炎、百日咳或类百日咳样综合征、肺炎;(4)呼吸道非感染性疾病如支气管肺发育不良;(5)其他如呼吸道感染后咳嗽、闭塞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6)外科手术相关疾病气管插管术中、术后,咽喉部手术包括腺样体切除,扁桃体切除,鼻息肉切除等。
儿童常用雾化药物有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β2受体激动剂、抗胆碱能药物、吸入型祛痰药物、抗细菌药物、抗真菌药物等。其中抗细菌和抗真菌雾化疗法仅用于囊性纤维化(CF)者的肺炎预防。
雾化药物联用可减少雾化的频率,提高效率,并提高治疗效果。雾化的联合用药原则包括三方面,即药物混合后需保证在同一雾化器中的相容性与稳定性及无理化性质的配伍禁忌,保证混合后药物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药物混合后储药池内总液量适宜。应用喷射雾化器吸入一般液量为3.0~4.0 ml,可在5~10 min内输出全部药液。应用筛网式雾化器适宜的体积为0.3~2.0 ml,一般3~10 min输出全部药液。总液量过少,可以加用生理盐水来减少储药池内无效腔体积。总液量过多增加雾化时间影响患儿依从性。
雾化治疗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治疗前30 min避免患儿过度进食,以免雾化过程中因哭吵导致恶心、呕吐等症状;吸入前清理口腔以免妨碍雾滴深入。
(2)雾化治疗前需充分清除气道分泌物,呼吸道分泌物多时,先拍背咳痰,必要时吸痰。(3)雾化吸入治疗前需洗脸,不要涂抹油性面霜或膏以减少面部药物吸附。
(4)正确组装管路、喷雾器及面罩(或咬嘴);新开启使用的雾化器因残留有异味易诱发喘息发作或不适,故应在使用前用空气吹3~5 min。
(5)雾化吸入时最好选择坐位以利于吸入药物沉积到终末支气管及肺泡,对于不能采取坐位者应抬高头部并与胸部呈30°,婴幼儿可半坐卧位。
(6)手持喷雾器应保持与地面垂直,避免药液倾斜外溢;雾化时面罩必须紧贴口鼻部,避免漏气造成疗效下降;幼儿烦躁时易使面罩移位。
儿童雾化治疗中应注意:
(1)按照医嘱将药液放入雾化吸入器内,观察出雾情况,注意避免药液进入眼内。
(2)采用舒适的坐位或半卧位,用嘴深吸气、鼻呼气方式进行深呼吸,使药液充分达到支气管和肺部。
(3)密切关注患儿雾化吸入过程中潜在的不良反应,如出现急剧频繁咳嗽及喘息加重,应放缓雾化吸入的速度观察;出现手足抖动、震颤、肌肉痉挛等不适,应考虑SABA引起,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若出现呼吸急促或突然胸痛,应立即停止治疗并即刻处置。
雾化治疗后应注意:雾化结束后及时洗脸和漱口,以减少药物在脸部、口腔和咽部沉积,预防念珠菌感染;如年龄较小患儿不会漱口,用棉签或冷开水棉球擦拭,10 min后让患儿喝水或喝奶。管路、喷雾器及面罩(或咬嘴)套装应该专人专用,避免交叉污染。每次使用后需进行清洁并干燥存放,以防受到污染,影响治疗;同时根据产品要求定期更换。